宣城经开区(2025-2026年度)工业项目工程技术咨询服务项目(二次)成交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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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城经开区(2025-2026年度)工业项目工程技术咨询服务项目(二次)成交结果公告
二、项目名称:宣城经开区(2025-2026年度)工业项目工程技术咨询服务项目(二次)
供应商名称:宣城市宣职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宣城经济技术开发区梅园路与景德路交叉口香江金郡(东区)12 幢
宣城经开区(2025-2026年度)工业项目工程技术咨询服务项目(二次)
技术咨询服务主要内容包含但不限于,协助做好规划、消防、涉路涉绿等为企服务以及过程中的技术咨询服务
五、评审专家名单:孙峭云、郑超、贾雪梅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详见采购文件成交服务费。
(一)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宣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建设局、宣城经开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宣城市宣酒大道66号、安徽省宣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宝城路299号,联系电话:、。也可在宣城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提出质疑(具体操作步骤和程序详见服务指南-政府采购在线质疑操作手册)。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不满意,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宣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财政局提出投诉。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1.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1.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2.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2.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2.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名称:宣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建设局
地址:安徽省宣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宝城路299号
宣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建设局
主办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国库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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