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山县自然资源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政务公开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公共资源配置领域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出让公告
东山县自然资源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东自然资告〔2022〕11号
2022-03-2910:17
批准,东山县自然资源局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1幅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竞买;凡属企业原因造成土地闲置一年以上且整改未到位的企业及其控股股东、被列为失信行为人或在本县范围内欠缴土地出让金的单位和个人以及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对象不得参与拍卖出让竞买。
三、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22年3月30日至2022年4月19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00,到东山县自然资源局(东山县道周路2号)二楼201室所有者权益和开发利用股获取拍卖出让文件。
四、申请人可于2022年3月30日至2022年4月19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00,到东山县自然资源局(东山县西埔镇道周路2号)二楼201室所有者权益和开发利用股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2年4月19日16时00分。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22年4月19日17时00分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五、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2022年4月20日9时30分在东山县行政服务中心(东山县西埔镇景运巷3号)三楼拍卖交易大厅进行。
(一)本次拍卖出让地块竞买人必须达到2人以上(含2人),若不足2人,地块的拍卖出让活动自动终止。
(二)本次出让的土地出让价款包含县自然资源部门所要求应配备的地下停车位、人防、配电室等配套设施的地下空间使用权价款,但不包括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契税及商业、办公、娱乐、仓储等经营性用途的地下空间使用权价款。
(三)本地块出让要求回购房源(具体详见拍卖出让须知)。
(四)竞买人应在规定时间内缴纳竞买保证金,因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征缴方式及征缴系统变更,为保证竞买保证金转为头部期出让金后顺利征缴,竞买保证金应全额一次性缴入同一个银行账户(联合竞买的地块竞买人分别按各自比例缴入同一个银行账户)。竞得人缴纳的竞买保证金转作受让地块的定金,定金抵作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未竞得人缴交的保证金,在出让活动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不计利息。
(五)本次出让宗地以净地出让,竞买人可自行现场踏勘出让的地块,对地块现状有异议的,应在竞买前书面提出。
(六)本公告视同登记公告。凡对此次出让宗地有异议者,请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持有关证件及材料向我局提出,逾期没有提出异议的,我局将在公告期满,办理供应手续后,直接登记给受让方,宗地范围内原有土地证同时作废。
(七)本公告与《出让须知》及相关出让文件均为不可分割的整体,对竞买人的竞买、签约和合同履行均具有约束力。
联系地址:东山县自然资源局(东山县西埔镇道周路2号)二楼201室所有者权益和开发利用股
开户单位:东山县自然资源收购储备中心
开户银行:建设银行福建省东山支行;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山县支行;
版权声明:本文由网络蜘蛛自动收集于网络,如需转载请查明并注明出处,如有不妥之处请联系我们删除 400-0123-021 或 133912197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