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20条!2022年宣城市经开区稳经济保增长促发展奖励补贴政策条款咨询
宣城市经开区为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在更大范围内实现惠企政策资金“免申报、零跑腿、快兑现”,以一流营商环境服务企业发展,结合经开区实际,特制定宣城市经开区稳经济保增长促发展奖励补贴政策,共20条扶持政策,下面是具体条款,想要申报其中奖励资金的,可以咨询小编了解如何申报。
在经开区内注册、纳税,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与管委会签订投资协议或在经开区招商合作服务中心备案的企业、科技孵化器、众创空间、科研院所、创新团队等。
1.支持引导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发挥企业在科技创新中的主体作用,按企业当年研发费用绝对数、研发投入强度、研发费用增速分别排名前4名、前3名、3名,给予每家企业4万元奖励。
2.加强高新技术企业的培育。对新获批国家级、省级创新型企业分别奖励50万元、20万元。对首次申报高新技术培育企业入库通过的给予一次性奖励5万元,对首次推荐申报高新技术企业的,给予一次性5万元奖励,对首次申报高新技术企业认定通过的给予一次性奖励20万元,到期后重新申报高新技术企业认定通过的给予一次性奖励10万元。对每年申报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通过的给 1万元奖励。
3.支持知识产权创造运用和管理。
(1)对获得国家知识产权局评定的专利金奖、银奖、优秀奖的企业,分别一次性奖励30万元、20万元、10万元;对获得省知识产权局评定的专利金奖、银奖、优秀奖的企业,分别一次性奖励 10万元、8万元、5万元。对新认定的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优势企业,分别一次性奖励20万元10万元;对新认定的省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省知识产权优势培育企业,分别一次性奖励 8万元、5万元。对贯彻《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国家标准验收合格的企业,一次性奖励5万元。
(2)对于当年授权国内发明专利纳入高价值发明专利培育的,奖励2万元,从次年起每年再奖励0.5万元,单个发明专利累计奖励不超过4万元。对从市外转让至经开区的发明专利满一年以上的,给予0.2万元奖励。对当年申请国际PCT专利(蕞多两个国家或组织)的,其中发明专利每件奖励2万元,其他专利每件补助1万元,获得 PCT专利授权的,对于发明专利和其他专利分别再奖励 3 万元、1万元。对当年获得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的每件奖励 0.15万元。对以发明专利权质押融资达500万元及以上,以商标权质押融资达 200 万元及以上,已结清贷款本息的企业,分别按支付利息的 25%给予一次性奖励,单个企业蕞高奖励不超过10万元。
4.支持科技成果转化。对当年卖方技术开发合同或者技术转让合同交易总额在15万元-50 万元,给予2万元奖励;50万元-100万元,给予5万元奖励;100万元-300万元,给予10万元奖励;300万元以上的,给予15万元奖励。对当年买方技术开发合同或者技术转让合同,按其技术合同交易额的10%予以补助,单项成果补助蕞高不超过100万元。在安徽省技术合同认定登记系统登记的其他技术合同交易总额在50万元-100万元,给予1万元奖励;100万元-500万元,给予2万元奖励;500万元以上的,给予4万元奖励,规上企业增加50%。
5.加快创新平台建设。对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新型研发机构、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工业设计中心、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等研发机构,分别一次性奖励 50万元、20万元。对新组建的院士工作站、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的企业,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 50万元、30万元。对区内企业牵头组建新获认定的国家级、省级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试点的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 50万元、20万元。对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分别给予 100万元、5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获得省孵化器、众创空间绩效考核奖励的,给予其中50%的配套奖励。
6.鼓励创新创业。参加国家、长三角、G60科创走廊等创新创业大赛获奖的企业,获得上述总决赛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或优秀(胜)奖,经开区给予10万元、6万元和3万元奖励;获得省(阶段)比赛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或优秀(胜)奖,经开区分别给 5万元、3万元和1.5万元奖励;获得市阶段比赛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或优秀(胜)奖,经开区分别给予1.5万元、1万元 0.6万元奖励。
7.鼓励企业实施技改。对经过技改备案入库的企业,备案期限内,当年生产性设备投资额在200万元(含)以上,按照当年新增生产性设备投资额的 10%补助,其中:为我区本地工业产品的,给予设备投资额的 12%补助;为工业机器人或机械手(≥4个自由度)的,给予设备投资额的15%补助,补助不重复计算。单个企业每年度设备补贴不超过200万元且不超过该企业上年税收留存。
8.积极培育中小企业成长。对新建投产纳规工业企业,给予20万元的一次性奖补;对首次纳规且在库存续期满 1 年的“小升规”工业企业,给予10万元的一次性奖补。
9.鼓励争创省内品牌及信息化发展。对认定的“安徽工业精品”,给予每件一次性奖励5万元;对已认定的安徽省新产品,每件一次性奖 3万元。对于省认定的专精特新企业,每户分别给予一次性奖补30万元;对省认定的智能工厂、数字化车间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 50万元和30万元。对于通过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认定的企业,每户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5万元。
10.鼓励争创质量品牌和标准化建设。
(1)对获得中国驰名商标、皖美品牌示范、省商标品牌示范、食安安徽认证的企业,分别给予一次性 20万元、10万元、8万元、5万元奖励。对获得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的企业,一次性奖励5万元。(2)对获得中国质量奖、省政府质量奖、市政府质量奖的组织或个人,分别给予一次性 50万元、30万元、20万元奖励。对主导制定并获批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企业,分别给予一次性50万元、30万元、20万元奖励。
11.税收贡献奖励。当年度税收贡献不低 8万元/亩的经开区工业企业,年度税收贡献超 5000万元,奖励70万元;年度税收贡 4000万元-5000万元,奖励60万元;年度税收贡献3000万元-4000万元,奖励50万元;年度税收贡献2000万元-3000万元,奖励40万元;年度税收贡献 1000万元-2000万元,奖励30万元;年度税收贡献 500万元-1000万元,奖励20万元。
12.培大育强奖励。工业企业年应税销售额首次达到5亿元,奖励20万元;工业企业年应税销售额首次达到10亿元,奖励50万元;工业企业年应税销售额首次达到20亿元,奖励 80万元。
13.鼓励外贸企业做大做强。对于当年度进出口额 300万美元、500万美元、1000万美元、3000万美元以上且实现正增长的生产型企业,分别给予一次性10 元、20万元、30万元、50万元人民币奖励。对于进出口增量 30 万美元以上的生产型企业,给予每美元0.03元人民币奖励,单个企业奖励不超过50万元。对经开区进出口总额居前列且实现正增长的前三家企业授予“宣城经开区进出口特殊贡献奖”,分别给予20万元、15万元、10万元奖励。
14.支持企业开拓国际市场。对企业参加境外展会并在商务部门备案的,给予参展企业蕞高 2 万元补助。(补贴金额不高于企业实际参展费用,同一企业年度补贴不高于10万元)
15.支持外贸企业购买进出口保险。对于年进出口额超过300万美元的企业购买进出口商业险的,在省市信保补助基础上,给予企业保费额剩余部分的全额补助。单个企业年度补助不超过50万元。
16.鼓励贸易型企业代理进出口。对于当年度进出口额300万美元以上且实现正增长的贸易型企业,给予一次性5万元人民币奖励。当年进出口额增量50万美元以上的贸易型企业,给予每美元0.03元人民币奖励,单个企业奖励不超过10万元。
17.鼓励企业树立出口品牌。对获得中国出口名牌的企业,每个品牌奖励10万元;对获得安徽省自主出口名牌的企业,每个品牌奖励5万元;对获得宣城市出口名牌的企业,每个品牌奖励2万元。对当年同时获得国家、省、市级出口名牌的企业,按蕞高标准奖励,不重复奖励。
18.支持园区服务业发展。对新批复认定的省级服务业集聚区一次性奖励20万元;新批复认定的省级服务业集聚示范园区、示范物流园区一次性奖励50万元。
19.军工资质认证奖励。鼓励企业开展武器装备科研生产保密资格证、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证、装备承制单位资格证的申报认证工作,每获“一证”奖励10万元,获得“三证”后再一次性奖励20万元。
20.宣城经开区年度表彰。按照亩均税收、科技创新、招商技术改造等方面,评定相关奖项,并给予对应的奖补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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