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如实申报出租房屋、流动人口信息的通告
原标题:关于如实申报出租房屋、流动人口信息的通告
关于如实申报出租房屋、流动人口信息的通告
为加强新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坚决打好防疫阻击战,做好出租房屋和流动人口登记和管理工作,根据宣州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宣州区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城区防控工作“十个一律”的通告(第5号)》第九条之规定,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安徽省流动人口居住登记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房屋出租人、房屋租赁中介机构、用人单位要主动向公安机关申报房屋出租、承租信息以及流动人口信息,不如实申报的或已出租的出租房内发生疫情,依法追究法律责任。为方便申报,即日全面推行“宣州实有人口登记”小程序,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全区所有出租房屋(含居住房,商,住合一门面房)、房屋租赁中介机构、用人单位。
扫描“宣州实有人口登记”小程序二维码(详见附件),由房屋出租人、房屋中介机构、用人单位注册信息后,及时、准确、完整申报信 息。
1、房屋出租人应逐人申报承租人、同住人信息,承租人应主动配合房主登记;房屋租赁中介机构应登记出租、承租人相关信息;用人单位应及时登记流动人口信息。
2、请广大市民对房屋出租人、房屋租赁机构、用人单位申报工作予以监督,发现未如实申报,应及时向辖区派出所举报。
1、派出所举报电线、“宣州实有人口登记”小程序二维码
版权声明:本文由网络蜘蛛自动收集于网络,如需转载请查明并注明出处,如有不妥之处请联系我们删除 400-0123-021 或 133912197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