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宣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智能制造产业园二期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初审意见的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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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用地(用海)预审与选址意见书
关于宣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智能制造产业园二期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初审意见的函
关于宣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智能制造产业园二期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初审意见的函
发布时间:2021-09-17 16:46
你单位《关于请求出具宣城高新区智能制造产业园二期建设项目用地规划初审意见的函》(宣高新管〔2021〕113号)及相关材料收悉,经初审,现函复如下:
一、智能制造产业园二期项目选址位于宣城高新区百寿路、崇德路、安国路、莲湖路合围地块,用地面积约30.9015公顷,规划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
二、项目选址用地符合《宣城市中心城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调整完善)、《宣城市城市总体规划(2016-2030年)》,不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和生态保护红线。
三、项目符合国家土地供应政策,实施建设前须依法完善征占用林地和土地规划等相关手续,未经批准不得占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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