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宣城市新塘国际羽绒产业园二期1、2号地项目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有关事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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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宣城市新塘国际羽绒产业园二期1、2号地项目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有关事项的通知
关于对宣城市新塘国际羽绒产业园二期1、2号地项目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有关事项的通知
宣城市新塘国际羽绒产业园二期1、2号地项目共计80户,房屋征收面积13432.06平方米,征收土地350.533亩。为切实保障被征收户的合法权益和项目建设的顺利进行,依据《宣城市人民政府土地征收启动公告》(宣征启公告〔2020〕8号),现就该项目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安置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该项目集体土地征收执行《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全省征地片区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皖政〔2020〕32号文件),地上附属物补偿执行《宣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宣城市城市规划区范围内被征土地上专业性菜地征地标准、青苗等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的通知》(宣政办秘〔2020〕72号文件);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执行《宣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修改城市规划区范围内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实施办法的通知》(宣政办〔2016〕6号文件)。
1、选择市场化安置的,按照市政府办《关于城市规划区内房屋征收市场化安置暂行办法(试行)的补充通知》(宣政办秘〔2016〕92号)文件规定执行。
2、选择产权调换安置的,征收安置地点位于彩虹小区及周边政府投资统一建设的安置房。
在2021年1月27日-2021年2月5日期间内,被征收人签订征收补偿安置协议并交钥匙的,按房产证登记面积或认定合法面积,给予100元/㎡奖励;
在2021年2月6日-2021年2月9日期间内,被征收人签订征收补偿安置协议并交钥匙的,按房产证登记面积或认定合法面积,给予50元/㎡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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