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落实宣城经济技术开发区招商引资入园工业项目规划许可限时办结制的意见
为了切实做好招商引资工作,加快宣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提高办事效率,为宣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创造良好的投资环境,就办理宣城经济技术开发区招商引资入园工业项目规划许可,2006年9月26日下午,宣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主任周先义、市建委副主任许浙安召开专题会议,市规划局办公室主任樊和平、管委会投资服务中心刘慧兰等,就落实入园工业项目规划许可限时办结制,形成以下意见:
一、管委会投资服务中心统一受理工业项目,并按照《宣城市城市总体规划》、《宣城市城市近期建设规划》及规划许可所需要件,认真审查,符合要求的,及时报送市行政服务中心市建委窗口。
二、市规划管理部门在受理、审查工业项目时,对符合规划,申报材料(文件)齐全的,规划管理部门须在五个工作日内办结规划许可相关证件。
三、市建委、管委会为共同做好入园工业项目服务工作,建立会商会议制度,管委会副主任黄廷水、市建委副主任许浙安为召集人,市规划局规划监察科樊和平、管委会服务中心刘慧兰为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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