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霍邱县铁基新材料产业园项目建设范围内被征收房屋及附属物等调查摸底情况的公示
为全面贯彻落实乡村振兴战略,加快推进铁基新材料项目建设,需对建设范围内房屋及附属物等实施征收与补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皖政〔2020〕32号)《霍邱县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暂行办法》(霍政〔2022〕14号)等规定,现将被征收的房屋及附属物等调查摸底登记情况在征收范围内及霍邱县人民政府网站予以公示,公示期为七天(2023年1月30日-2月5日),并将相关事项告知如下:
1.被征收人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内向征收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并注明错、漏项目及数量等,同时需提供相关佐证材料。
2.本次公示的房屋及附属物等为现状登记,对公示期内未提出复核申请或未提供相关资料的,以本次公示内容和相关部门共同认定为准,责任自负。
联系地址:冯井镇征迁范围属地村部
附件:
霍邱县铁基新材料产业园项目分户公示表.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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