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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龙山县人民政府批准,龙山县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三宗地块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标的宗地用地土地用途土地开发强度及规划设计条件出让年限竞买(履约)保证金
龙山县大安乡大红村一宗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龙山县大安乡大红村13097.8平方米物流仓储用地不大于50%不大于1.0不小于20%不超过15米50年200
详见“龙城规函[2016]13号”《关于龙山县大安乡大红村一宗储备土地规划设计条件的函》
龙山县苗儿滩镇黎明村一宗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龙山县苗儿滩镇黎明村8446.6平方米商业用地不大于20%不大于0.25不小于30%不超过18米40年300
详见“龙城规函[2016]16号”《关于龙山县惹巴拉土家文化园建设用地项目规划设计条件的函》
龙山县里耶镇岩冲村一宗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龙山县里耶镇岩冲村1792.3平方米批发零售用地不大于30%不大于0.9不小于30%不超过12米,层数不超过三层40年50
详见“龙城规函[2016]15号”《关于龙山县里耶镇岩冲村一宗储备土地规划设计条件的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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