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城市国土资源局开发区分局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公告
经宣城市人民政府批准,宣城市国土资源局开发区分局决定公开出让位于宣城经济技术开发区范围内
1、KGY1714号地块。土地坐落于宣城经济技术开发区魏王路以南、致和路以西(详见出让红线图),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出让面积为1.1675公顷(折合17.51亩)。
2、KGY1716号地块。土地坐落于宣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宝城路以南、金坝工业园金侨大道以东(详见出让红线图),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出让面积为1.58075公顷(折合23.71亩)。
3、KGY1717号地块。土地坐落于宣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宣酒大道与青弋江大道交叉口西北角(详见出让红线图),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出让面积为6.93955公顷(折合104.09亩)。
4、KGY1718号地块。土地坐落于宣城经济技术开发区极盛路与秋实路交叉口西北角(详见出让红线图),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出让面积为2.0082公顷(折合30.12亩)。
本方案拟出让的4幅地块中KGY1714、KGY1718以拆除地上建筑物、构筑物、地上杆线且完成清表后的土地条件交付,地块内若有地下管线,由宣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负责勘验、迁移。KGY1716号、KGY1717号地块依据市政府及宣城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相关纪要精神,以现状土地交付。4幅地块的投资建设须按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及规划条件进行(详见出让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活动。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联合申请。竞买人的资格审查按《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第39号令)执行。
1、申请人可于2017年12月5日至2017年12月26日,通过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下载出让文本,交纳竞买保证金后,在线提出竞买申请,经审核通过,方可取得竞买资格。保证金到账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12月26日10:30时(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
2、取得竞买资格的申请人超过2人(含2人)的,将采取拍卖方式出让;不足2人的,采取挂牌方式出让,同时竞买申请及竞买保证金的到账时间将顺延至2018年1月3日17:30时。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的,转入现场竞价。具体的公开出让方式,将于2017年12月26日12时前由宣城市国土资源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告知取得竞买资格的申请人。
3、本次公开出让地块均设有底价,采用增价方式,每次增价幅度1万元/次(或1万元的整倍数),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拍卖(挂牌)地址:安徽省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宣城市政务服务中心四楼开标室)。
1、出让地块具体出让范围以出让红线图为准,出让面积以资质测绘单位实测为准,具体出让信息及要求以出让文件为准。
2、提交竞买申请前,竞买申请人应对出让宗地进行实地踏勘,全面了解出让文件和宗地现状;对出让文件和宗地现状有疑问的,应在竞买申请前书面提出。
3、竞买申请人一旦提出竞买申请,即视为对出让文件内容清楚并自愿受其约束,对宗地现状无异议。竞买申请人竞得出让宗地后,不得以对该宗地的出让文件和现状异议对成交结果及所签署的相关文件提出抗辩。
4、土地竞得人需在成交确认书规定的期限内签订出让合同,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内缴清土地出让价款。逾期不能签订成交确认书的,视为违约,出让方将取消竞得资格,土地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签订出让合同后,逾期未缴清土地出让价款的,按照出让合同约定追究违约责任。
2、竞买人须于公开出让现场会30分钟前凭银行交款凭证及出让文件要求提供的纸质报名资料(一式四份)到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场办理竞买登记手续、领取号牌并在指定位置就座。
1、宣城市国土资源局开发区分局:宣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商务楼410室(鸿越大道与宝城路交叉口西南角),联系人及电线、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宣城市梅园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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