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城市市场监管局内设机构职能介绍
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文电、档案、统计、机要、保密、信访、政务公开、目标管理、督查督办、综治安全、文明创建、会务、后勤服务管理等工作。
承担政务信息、调研、新闻宣传等工作,组织协调重大宣传活动。承办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
负责机关电子政务的组织实施。负责制定机关各项管理制度。指导全市市场监管系统装备装配工作。
承担市场监管信息化建设相关工作。组织实施市场监管信息公布制度。负责舆情监测、分析和协调处置工作。承担市场监管方面的对外交流与合作工作。
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信用监管制度措施。组织指导对市场主体登记注册行为的监督检查工作。
组织指导信用分类管理和信息公示工作。承担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安徽)的维护和管理工作。
建立经营异常名录和“黑名单”,承担全市市场主体监管信息和公示信息归集共享、联合惩戒的协调联系工作。
负责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建设,指导协调县市区重大食品安全事件的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承担食品安全生产职责,统筹协调食品全过程监管中的重大问题。参与制定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方案并组织开展相关工作。参与拟订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负责推进药品安全监管重大政策措施的落实。指导协调县市区重大药品安全事件的应急处置,承担药品安全生产职责。参与制定药品安全风险监测方案并组织开展相关工作。监督实施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标准以及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和容器产品目录、药用要求、标准。参与制定有关中药饮片炮制规范。
承担市直有关部门和县市区人民政府履行食品、药品安全监管职责的考核评价工作。
负责《特种设备目录》范围内的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等特种设备的安全监察、监督工作。
监督检查特种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改造、修理、经营、使用、检验、检测工作。
按规定权限组织调查处理特种设备事故并进行统计分析。监督检查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及人员、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的资质资格。
负责气瓶充装单位、车用气瓶安装单位资格管理和证后监管工作。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和锅炉环境保护标准的执行情况。
拟订和实施强化知识产权创造运用的管理政策和制度。承担指导和规范知识产权无形资产评估工作。
拟订规范知识产权交易的政策。拟订和组织实施知识产权中介服务体系发展与监管的政策措施。
组织实施知识产权信息公告服务体系建设,承担知识产权信息加工标准制定相关工作,推动信息服务的便利化、集约化、高效化。
根据权限监督和指导实施药品生产、经营以及医疗机构制剂配制等质量管理规范,监督和指导实施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和容器产品标准。配合有关部门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
组织实施药品零售、使用环节监督检查。负责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和交易行为的监管工作。
承担特殊药品、医疗机构的药品监管工作。监督实施药品安全分类管理制度。负责品、精神药品有关管理工作。
主办:宣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承办:宣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标识码:34180000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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