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城市成立高规格的土地利用管理委员会
3月31日,经宣城市政府批准,宣城市成立了市土地利用管理委员会。该委员会由市委副书记、市长虞爱华任主任,常务副市长韩永生、副市长李明、开发区管委会主任张黎勇任副主任,组成成员还包括市监察局、政府办、发改委、经信委、财政局、住建委、规划局、审计局等单位主要负责人。土地管理委员会下设办公室作为常设办事机构,办公室设在市国土资源局。
土地利用管理委员会的成立旨在加强土地资源管理,切实履行土地管理职能,充分发挥市场对土地资源的基础配置作用,提高决策的科学性、民主性,促进全市城乡建设和经济发展。
市土地利用管理委员会对全市土地市场的重大问题进行决策,主要职责是研究全市土地报批、收储、供地、处置等方面的重大事项,具体包括对全市土地资源的规划利用实行集中统一管理;统筹安排全市建设项目用地计划指标,制定全市补充耕地计划,审查批准土地收购储备计划,年度土地供应计划,重大项目的供地方案;制定全市补充耕地有偿调剂使用办法;审查市本级市区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更新及地价动态监测成果;审批国有土地的出让、转让、处置方案;制定节约集约利用土地、处理闲置土地方案;审批拟出让土地的收储成本;审批城市建设中因变更用途或容积率补缴出让金事宜;审批土地经营,以地融资等资本化运作方案;审批需提交土地市场管理委员会的其他有关事项。来源安徽国土资源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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