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宣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城郊事务管理中心)
1、参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划定基本农田保护区的工作,协助开发区做好土地整理、复垦工作,保护耕地资源;
3、拟定开发区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征用土地方案、供地方案等,报上级审查、省政府审批;
5、受市国土资源局委托,进行工业用地公开出让工作和工业用地土地登记发证审核工作;
6、负责受理开发区内的土地登记申请,进行土地登记发证的初审工作和日常地籍管理;
8、负责宣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及管辖区域内(含原彩金湖生态新城)城乡规划管理工作;
9、负责宣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及管辖区域内(含原彩金湖生态新城)城乡规划执法巡查工作;
10、负责本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等工作;承办市国土资源局和开发区管委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工作时间上午8:00-12:00 下午14:30-17:30,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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