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城此处新增多个抓拍点
关于启用泾县13套违法抓拍设备的
为规范泾县境内街道及景区停车秩序,保障道路交通安全、畅通、有序,杜绝和遏制道路机动车违法停放等交通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泾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研究决定,于2022年12月13日起,启用13套违法抓拍设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6、丁家桥花石壁街道 丁家桥镇花石壁街道150M处
9、桃花潭万村街道 桃花潭镇X075县道900M处
12、城西工业园皖能路中 泾川镇皖能路南200M处
13、城西工业园皖能路南 泾川镇皖能路南350M处
违法代码:1373 (罚款200元,记3分)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逆向行驶的
违法代码:1117(罚款200元,记1分) 驾驶机动车违反禁止标线分) 违反规定停放、临时停车且驾驶人不在现场或驾驶人虽在现场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
违法停车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发生后,违法停车抓拍设备将采集信息并通过系统发送手机短信给机动车所有人,自违法停车开始10分钟后,机动车仍未驶离的,将予以采集处罚。但违法停车行为人有下列情形的,在提醒纠正的同时予以处罚:
1、在城市快速路或者严格管理路段违法停车的;
2、压占人行横道、网状线、违法停车造成车辆缓行或者拥堵的;
5、同一机动车当日已被提醒纠正后,再次实施违法停车行为的。
严格管理路段由公安机关根据道路和交通流量等具体情况进行设置,提前向社会公布,并设置标志牌。
敬请广大机动车驾驶人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自觉维护道路交通秩序,共同营造安全、文明、畅通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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