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城经济开发区水阳江路以南麦莎广场2幢3-03和3-04号商业房产
1、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比如商品房限购等),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
2、委托他人代为竞买的,竞买人应当理解委托的法律含义,办妥委托手续,并在竞价程序开始前经人民法院确认。
3、竞买人应当仔细阅读拍卖公告、竞买须知及相关附件资料,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规则、交款方式、法律责任。
4、拍卖标的以现状为准,对于实物标的,竞买人可以申请看样。
5、竞买人决定参与竞价的,视为对拍卖标的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标的一切已知和未知瑕疵。
6、竞买人取得竞价资格后,出价不得低于起拍价;拍卖以蕞高出价成交,优先购买权人可以在不加价的情况下行使优先权;无人报名或出价的,竞价会流标。
7、买受人悔拍后保证金不予退还;悔拍后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受宣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委托,我司将于2017年4月7日上午10时在中国司法拍卖网以网络电子竞价方式进行公开拍卖,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位于宣城经济开发区水阳江路以南麦莎广场2幢3-03和3-04号商业房产,建筑面积162.5m2。拍卖参考价:97.2万元。
1、咨询看样:自公告之日起至2017年4月5日前。拍品以现状为准,委托法院不保证拍卖财产真伪和品质,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2、报名手续:有意竞买者需在2017年4月5日15时前通过中国司法拍卖网“竞买人入口”网上(或现场)办理竞买手续,并缴纳保证金9万元至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安徽新媒体集团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合肥牡丹支行,账号:5890)届时参与网上竞买。
3、咨询电话:操经理(安徽诚桥拍卖有限公司)
三、拍卖具体事项、竞买人条件、瑕疵说明、权利义务、法律责任等请查阅中国司法拍卖网公告。
本公告相关事项同时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宣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官网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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