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2021年度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宣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结合开发区实际,以深化公开内容为核心,完善领导机构和工作机制,加强制度建设,加大监督检查力度,进一步拓宽公开渠道,提高了政府工作透明度
2021年度在宣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网站“信息公开”板块,主动公开发布信息141条,获得了82479次点击。
2021年管委会收到群众和企业依申请公开共9件,其中7件在2021年度内按照规范形式在法定期限内答复了申请人,2件因申请时间为12月份,在2022年1月份在法定期限内答复了申请人。
为切实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结合我委实际,我单位制定更新了《宣城经开区管委会政务公开主动公开制度》、《宣城经开区管委会依申请公开制度》等规章制度,依法依规公开政府信息。
我单位依托宣城经济技术开发区门户网站和“宣城经开区”微信公众号,大力、主动、积极公开政府信息。及时更新经开区相关经济政策、重大新闻、服务事项等民众关心内容。2021年度宣城经济技术开发区门户网站访问量为709251次,“宣城经开区”微信公众号发布1679条各类信息,共获得2435人关注,有效的保障了经开区政府信息公开的及时性、有效性。
为保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效实施,坚持从强化组织领导入手,狠抓政府信息公开组织体系的建设,成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督促全区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开发区党政办公室,安排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同时在每个内设机构及直属单位明确一名联络员,负责政府信息公开有关事务。从而使我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做到了有领导分管、有机构负责、有专人承办,形成职责明确、分工合理、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保障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高效运行,推动了我区此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头部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四、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21年,我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深入推进,取得了明显的成效,但离上级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个别部门对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存在向单位应付的情况;二是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量与质量有待提高。与“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标准,与满足公众日益增长的需求,与其他市直部门相比仍有差距。
在下一步的工作中,针对存在的问题,我们将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提升工作人员对信息主动公开的意识,并提高业务水平,利用开发区门户网站整体重建的契机,加强对信息资源的分类整理,进一步深化信息公开的内容,切实保障公民和企业依法获取政府信息的权利,同时,进一步完善我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上的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栏目,以方便公众进行信息查询。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我单位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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