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城:土地新政遏制“圈地风”
针对土地闲置浪费现象,宣城市大胆“较真”,敢于“碰硬”,向“圈地风”宣战,大力推动节约集约用地,取得初步成效。
今年以来,宣城市严格按照节约集约用地原则,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闲置土地清理处置工作,视情采取了征收土地闲置费、责令限期开工和依法收回使用权等措施,有效遏制了土地闲置浪费现象,提高了土地使用效率。
“土地闲置问题由来已久,原因很复杂,清理处置已经到了刻不容缓的地步。 ”宣城市国土资源局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其中,影响最恶劣的就是‘囤地’和‘闲置’两种情况,是这次土地新政重点清查对象。 ”
据该市国土资源局一位负责人介绍,造成土地闲置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一方面,“招商压力”和“政绩冲动”引发土地粗放利用。长期以来,各地在招商引资过程中,“捡到篮子里就是菜”,随意满足客商要求,也没有对其进行实力考察,导致企业“贪多嚼不烂”或实力不足无力建设,形成长期闲置。另一方面,少数开发企业为谋取不当利益,大量囤积土地,故意延缓土地开工时间,继而延缓楼盘开盘,坐地涨价,成为群众痛恨的 “土耗子”。同时,由于“拆迁难”、城市规划调整等因素,少数企业不能按时开工建设,也是形成部分土地闲置的原因。此外,在开发建设过程中,出现了“小项目、大用地”和“花园式”工厂等工业用地低效利用情况,造成了土地的极大浪费。
土地闲置,令人痛心,不利于土地市场秩序规范和经济可持续发展。为此,宣城市从3月份开始,全面清查土地闲置情况,坚持“应查尽查”、“应收尽收”,实施分类处置,让土地真正发挥效用和价值。
据宣城市国土资源局规划利用科科长高本祥介绍,此次清查范围锁定在2001年1月1日至2008年2月29日期间,通过深入调查,一共清理出闲置土地33宗,总面积85.0109公顷,分布在郎溪县、泾县、广德县、宁国市和宣城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其中闲置满2年的达到19宗。
对于这33宗“烫手”的闲置土地,该市梳理分类,区别对待。对满1年未动工建设的,依法征收土地出让金的15%—20%闲置费;满2年未开工建设的,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其中收回16宗闲置土地使用权。另外情况特殊的3宗,将全力敦促限期开工。
“闲置满两年,只要符合条件,我们坚决依法收回,重新组织出让。 ”广德县国土资源局局长告诉记者。据了解,该县在此次清查过程中,对8宗闲置满2年的土地全部收回,并成功挂牌出让,发挥了土地的最大效益。对其中一起未超过2年的土地,按照国家规定收取土地闲置费54万多元,并责令限期开工建设。
“今年初,国务院出台《关于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通知》,明确了节约集约利用土地是今后我国土地利用的根本方针。 ”宣城市国土资源部门的负责人士告记者,宣城市对闲置土地的处置工作起步较早,曾多次组织全市范围的土地清理。但由于仅限于部门行为,效果并不突出。 “解决土地闲置问题,最终需要政府‘出重拳’,相关部门联动,同时尽量发挥市场这只‘无形的手’的作用。 ”这位负责人表示。
为了完善闲置土地处置和供后监管机制,该市一方面,全面推行“净地”交易制度,严防企业“圈地”行为,遏制土地闲置现象。另一方面,强化部门联动机制,提高供地“门槛”,加大对闲置土地和低效利用土地的督查处罚力度。通过项目用地监管部门联动,明确企业用地投资强度、容积率、建设密度及投产时间和违约责任等,让“圈地”和“低效用地”现象无处遁形。
据该市国土资源部门相关负责人介绍,为进一步加大对闲置土地的处置力度,他们将开展新一轮的清查行动,并尽快出台 《宣城市国有闲置土地处置实施办法》,同时通过规划、工业、建设、环保、财政和金融等多部门联动出击,建立健全节约集约用地长效机制,最终实现土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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