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州法院成功组织召开宣城市天目新型材料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头部次债权人会议
据悉,天目公司属于尚未投入生产,便因资金链断裂而歇业,并未聘请工人,随后厂房用于出租至今已经多年。该案系由宣城中院在执行过程中,由债权人申请破产清算,宣城中院裁定受理后,经报安徽高院批准,指定宣州法院审理。该院高度重视案件的处置工作,及时指定了管理人,督促管理人及时接管债务人天目公司,多次听取管理人的工作报告,监督管理人依法履行职责,审核甄别债权,平等保护各债权人合法权益。经过周密的布署和积极的准备,头部次债权人会议得以顺利召开。
会上,合议庭通报了案件审理情况,指定了债权人会议主席,并就设立债权人委员会、选举债权人委员会成员等进行现场投票表决,均高票通过。随后,管理人代表向全体债权人作《管理人执行职务报告》、《债务人财产状况及管理方案报告》、《债权审核报告》及《债务人财产预变价方案》。此次会议各项议程规范有序,充分保障了债权人的各项程序性权益,增强了债权人对案件审理的理解与支持,为后期案件审理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近年来,宣州法院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处置“僵尸企业”为重点,全面提升破产清算、兼并重组案件专业化水平,深化“府院联动”,妥处破产案件审理中涉产权、债务、税收等相关事宜,大力加快低效企业“腾笼换鸟”和淘汰落后产能,有效盘活闲置资源,促进全市企业升级转型。(文/图 李雯 程洪)
原标题:《宣州法院成功组织召开宣城市天目新型材料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头部次债权人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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