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面积约98亩!龙川县拟征收老隆镇水贝村、板塘村、莲塘村集体土地用于成片开发建设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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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总面积约98亩!龙川县拟征收老隆镇水贝村、板塘村、莲塘村集体土地,用于成片开发建设项目!
龙川县人民政府关于龙川县2023年度
第二十二批次城镇建设用地土地征收的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广东省土地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因公共利益的需要,需征收龙川县老隆镇水贝村、板塘村、莲塘村属下的集体土地,现将拟征收土地情况预公告如下:
一、拟征收土地的征收目的:本次拟征收土地用于龙川县成片开发建设项目。
二、拟征收土地的位置和范围:拟征收土地位于龙川县老隆镇水贝村、板塘村、莲塘村,土地权属为龙川县老隆镇板塘村下塘经济合作社、龙川县老隆镇板塘村何屋经济合作社、龙川县老隆镇板塘村墩下经济合作社、龙川县老隆镇板塘村新屋经济合作社、龙川县老隆镇板塘村阁前经济合作社、龙川县老隆镇板塘村黄泥塘经济合作社、龙川县老隆镇水贝村大丰山经济合作社、龙川县老隆镇水贝村水贝股份经济合作社、龙川县老隆镇水贝股份经济联合社、龙川县老隆镇莲塘村幸福八经济合作社(详见公告附图)。
三、拟征收土地面积:65276平方米(合97.9140亩,以2000国家大地坐标计算)
四、公告期限:2023年6月16日至2023年6月30日。
五、工作安排:自本预公告发布之日起,龙川县人民政府将组织开展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征收土地现状调查:进入拟征地现场,对土地的位置、权属、地类、面积,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进行调查,请各相关单位和个人相互知照,并予以配合。调查结果将与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等利害关系人共同确认。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
土地征收范围内的各级单位和个人,要积极配合,顾全大局,全力支持龙川县城镇建设用地项目,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和阻挠。对敲诈勒索、煽动群众闹事、扰乱施工秩序及其它违法行为,将依法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自本预公告发布之日起,除正常农业生产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种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种抢栽抢建的,不予补偿安置,并由当事人无条件清理和拆除,同时负责相关费用。
来源:龙川县人民政府网、河源楼市情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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