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商引资企业子女入学管理办法(暂行)
为支持招商引资工作,切实解决企业高管子女入学问题,根据市区有关文件要求,制订如下实施办法。
宣州区(含宣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境内招商引资企业,并开工建设的法定代表人或企业高级管理人员或企业引进的高级技术人员且非宣州区户籍的子女。
万元(含)以上,其他项目5000万元(含)以上的招商引资企业。三、申报流程
、个人申请。申请人如实填写《宣州区招商引资企业子女入学申请表》(见附件),并承诺提交材料真实有效。向企业落户地乡镇街道办事处或宣州经济开发区(宣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在社会发展局)提交填写好的《宣州区招商引资企业子女入学申请表》和下列材料:①上年度企业缴纳完税凭证;②固定资产投入凭证(包括发改委项目立项批文和固定资产投入凭证);③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机构代码证、验资报告;④户口簿、房产证(或房屋租赁合同);⑤在工商部门注册备案的《公司章程》;⑥证明法定代表人或企业高级管理人员或企业引进的高级技术人员资格的在工商部门登记或备案的材料。⑦企业发放工资半年以上流水账(银行加盖公章)。
、单位申报。企业落户地乡镇街道办事处或宣州经济开发区(宣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的企业在社会发展局)对上述材料进行审核,现场核实,如情况属实,行政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报区招商局。
、现场审核。区招商局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进行现场复核确认,区招商局主要负责人签署入学建议,加盖单位公章,送区教体局。
、核定缺额。区教体局核实市区学校起始年级学位空缺人数,根据初审通过的学生数,拟出入学安排,提交区招商引资企业子女入学领导小组会议研究,确定后发放《入学通知书》。
、排序选校。若某首选学校剩余学位少于拟申请到该校入学人数,依据该企业上年度税收贡献率、实际投资额和产值等优先因素,排出入学顺序,排序靠前的优先安排到首选学校,靠后的安排到备选学校。
、严明纪律,规范操作。区招商引资企业子女入学领导小组成员及相关工作人员,要认真按照规定的方法、步骤和时间节点,做好各环节工作。2
、实行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各相关部门要认真履职,严格审核。对把关不严或弄虚作假的,将追究相关单位责任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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