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动回应】关于报送招商引资企业子女入学有关材料的通知(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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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l/202207-00004
【主动回应】关于报送招商引资企业子女入学有关材料的通知(转)
【主动回应】关于报送招商引资企业子女入学有关材料的通知(转)
发布时间:2022-07-15 08:43:03
(一)工业项目固定资产投资5000万元人民币以上且已开工建设或每亩税收贡献达10万元以上的招商引资企业。
(二)位于宣州区(含宣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境内符合条件的招商引资企业,非宣州区户籍的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股东、高级管理人员(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行政总监、生产厂长)和引进的高层次、高技能人才(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且取得相应学位的人才;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各类专业人才;具有技师职业资格的专业人才;入选国家、省、市重点人才工程的人才;获得国家、省职业技能竞赛奖项的人才)的子女。
(一)个人申请。申请人如实填写《宣州区招商引资企业子女入学申请表》(见附件),向企业落户地乡镇街道办事处、宣城高新区、宣城经济技术开发区提交下列材料:①《宣州区招商引资企业子女入学申请表》(一份);②招商引资企业项目立项批文;③企业固定资产投入凭证复印件和清单表(或提供统计部门出具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情况);④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原件和复印件;⑤申请人户口簿、身份证、房产证(或房屋租赁合同)原件和复印件;⑥证明其法人代表身份、企业高级管理人员、引进的高层次人才、高技能人才的聘书、证书或劳动合同原件和复印件;⑦能证明申请人在申报企业现已工作一段时间的社保记录、工资流水等凭证(不低于3个月);⑧上年度企业缴纳完税凭证。
上述证明材料证件类原件审后即退,复印件各一份。由企业出具的各项非证件类材料均加盖企业公章,并签字证明属实。
(二)单位申报。企业落户地乡镇街道办事处、宣城高新区、宣城经济技术开发区负责对上述材料进行审核,并到企业现场调查核实,如情况属实,主要负责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后,报区招商合作服务中心。
(三)组织复核。区招商合作服务中心组织相关单位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和复核,对材料齐全、符合入学条件的,提交至区教体局。
(四)确定资格。区教体局核实市区各学校起始年级学位缺额情况,结合获得通过的申报人数,初步拟出入学安排,提交区招商引资企业子女入学领导小组会议研究确定入学名单,发放《入学通知书》。
7月11日—8月1日(工作日),区招商合作服务中心接收申请材料。地点:宣州区鳌峰东路178号区政务中心北楼三楼316室,联系电线日前,召开区招商引资企业子女入学工作组会议,研究通过入学名单。
8月15日前,区教体局会商审核;8月25日前,区教体局发放《入学通知书》。
(一)申报所涉企业应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有弄虚作假,将作为企业诚信方面的不良记录提交给有关单位。
(二)各相关部门要认真履职,严格审核工作。对把关不严、弄虚作假造成严重负面影响的,追究相关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
附件:宣州区招商引资企业人员子女入学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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