泾川县国土资源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及《甘肃省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定,经泾川县人民政府批准,泾川县国土资源局将于近期公开出让编号为JC[2015]1号宗地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出让事项公告如下:
列表详情请查阅当天报纸 二、规划建设要求
规划指标符合泾川县城市规划和建设用地控制指标等国家相关规范要求,具体以泾规设字(2015)1号规划设计条件为准。建设项目要符合县住建局具体开发建设条件(详见出让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备和满足下列条件的均可参加竞买(本次出让不接受联合报名竞买。凡欠缴土地出让金的单位及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1.具有大型文化旅游项目投资建设和运营管理经验的上市公司;
2.具有省会及大型城市商业综合体开发和运营管理的经验;
3.具有四星级以上酒店投资建设和运营管理的经验;
4.具有300万平方米以上物业管理的经验;
5.竞得土地使用权后,必须依法在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并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公司,负责项目的开发建设和运营管理;不得转包、转让、肢解项目,保证项目的完整性;严格按照合同约定的投资计划和投资额度实施,确保项目按期建成。
竞买人在办理竞买手续时,须携带单位介绍信、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居民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证明书、银行资信证明文件等有效证件。
本次挂牌公告日期为2015年2月10日至3月9日,有意竞买者请于2015年2月16日起(工作日)到泾川县国土资源局领取《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文件(宗地编号:JC[2015]1号)》。
符合条件的竞买者请于2015年2月16日至3月21日16时前(工作日)内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竞买申请书》及《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竞买申请确认表》按出让文件的有关要求,向泾川县国土资源局提出竞买申请,竞买者资格审查完毕后,符合条件的竞买者在竞买保证金到账后,方确定为竞买人,有资格参加竞买。竞买保证金到账(以银行交换到账时间为准)截止日期为2015年3月21 日16时。
1.本文件规定的出让事项如有变更,将发布变更公告,届时以变更公告为准。
2.本公告未尽事宜详见《泾川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文件(宗地编号:JC[2015] 1号)》以出让文件载明的为准。
3.本次出让不接受电线.本次出让竞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后,建设者须按要求在泾川县住建局的建设控制红线.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按照价高者竞得原则确定受让人。
挂牌时间:2015年3月10日8时30分至3月23日上午10时报价时间:挂牌竞价期限内的每个工作日9:00-11:00,15:00-17:00
(一)泾川县国土资源局 (二)甘肃鼎鑫拍卖有限公司
开户行:建行泾川县支行银行账号:01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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