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云南省总队第三支队国有土地使用权划拨土地情况的公示
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云南总队第三支队申请办理的划拨地块位于黑林铺街道办事处普吉同心路一侧,东至昆明克林轻工机械有限责任公司,南至同心路,西至普吉社区居民委员会大漾田居民小组,北至昆明克林轻工机械有限责任公司、普吉社区居民委员会大漾田居民小组,总面积为116652.44平方米(174.98亩),土地来源属云南省人民政府云土复[1992]建字141号文批准的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云南总队第三支队新建营区基地工程补办征、拨用地及其他存量用地范围内,土地用途为军事用地。经审核,拟将上述面积为116652.44平方米(174.98亩)的国有土地使用权以划拨方式提供给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云南总队第三支使用。
现将划拨供地情况向社会公示,公示期自见报之日起15天。如对上述供地情况有异议,请将书面意见反馈到昆明市国土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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