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法·为企优环境】两面锦旗的背后——停工五年的厂房又“活”了
4月27日,一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的申请人和被执行人同时来到宣城市宣州区人民法院,向其案件的承办法官和执行员送上两面锦旗。“我们已经收到工程款了,谢谢你们!”“多亏了你们!我们的厂房马上也要复工了!”双方代表都喜气洋洋地向法官表达着感激之情。
2019年10月,一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在宣城市宣州区人民法院立案受理。经法院审理查明,2017年4月,原告某城建公司与被告某药械公司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约定某药械公司将其厂区建设工程发包给某城建公司施工,合同价为3097万元。2018年6月,涉案工程的全部主体结构工程封顶并验收合格。根据合同约定,某药械公司应支付某城建公司工程款1129万元,现已支付670万元,尚欠459万元。2021年6月,该案二审终审判决某药械公司支付某城建公司工程款459万元。
判决生效后,某药械公司未履行,某城建公司遂向宣州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进入执行程序后,某药械公司表示某城建公司起诉后停止施工,截止目前案涉工程尚未完全峻工,无法投入使用,给公司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某城建公司则表示由于某药械公司未按约支付阶段性工程款,拖延至今,企业背负资金压力巨大。执行过程中,依某城建公司申请,法院轮候查封了某药械公司名下某处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因某城建公司未预交评估费用,该资产亦无法处置,经查控,被执行人名下也无其他可供执行财产。
见双方僵持不下,而案件执行期越长,给双方造成的损失将会越来越大,更不利于双方企业的生产经营。于是,承办法官多次联系约谈双方当事人,分析利弊,鼓励双方本着减少损失、互利共赢的心态,积极解决当前的发展困境。
在承办法官和执行员耐心的劝说下,申请人和被执行人终于都认识到,“赌气”不能解决问题,反而会造成“两败俱伤”。蕞终,双方达成一致意见,某药械公司当场向某城建公司一次性给付本金、迟延履行债务利息及执行费共计503万元,某城建公司表示同意继续施工直至厂房项目工程完全竣工验收。当日,法院依法解除了对某药械公司财产账户和法定代表人的全部强制措施,双方握手言和,一场持续近5年的项目“复生”在即。
第二天,两家公司相约派代表来到法院,向承办法官和执行员送上锦旗,称赞他们“倾心调解,为民解忧”“怀爱民之心,办利民之事”。
原标题:《【宣法·为企优环境】两面锦旗的背后——停工五年的厂房又“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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