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安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来安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经来安县人民政府批准(来政秘〔2024〕27号文件),来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1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详见明细表):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本县内有拖欠土地出让金和违法用地正在查处及自身原因造成土地闲置一年以上者除外),均可申请参加竞买。竞买人可以单独申请竞买,也可以联合竞买。联合竞买人须同时到指定报名地点共同签署竞买申请书、也可以出具经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指定其中一人作为代表参与竞买。
三、无保底价挂牌出让。以价高者得为原则确定竞得人。地块的增价幅度为每次50万元或其整数倍。
四、申请人可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5月6日前,到来安县土地储备中心获取挂牌出让文件并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并有效报价一次。
五、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5月6日16时整。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24年5月6日17时前开具《竞买资格确认(通知)书》,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和成交确认地点在来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向阳路与双拥路交叉口来安县人防指挥中心联合体三楼)第六开标室。
(一)本次挂牌出让接受书面申请报名,不接受邮寄、电子邮件及口头报名。
(二)本次挂牌出让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均按地面现状一次性净地出让,有关税费由竞得人按规定另行交纳。
(三)该地块的竞买申请人需事先到滁州市商务部门办理预核准手续。竞买申请人未取得预核准手续的,其竞买申请不予受理。同时竞买申请人需提供《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协议书》。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宗地情况:该地块的绿地率不小于20%。
九、成交价款的缴纳、出让合同的签订、土地交付及开竣工要求:
(一)地块成交后,地块的竞得人需在10个工作日内与我局签订《出让合同》,《出让合同》签订后30日内必须付清全部成交价款。竞得人在缴清全部土地成交价款5个工作日内到我局办理交地,我局在30日内将土地移交给竞得人
(二)自出让人土地交付之日起:地块的的竞得人必须在6个月内开工建设,自动工之日起12个月内工程竣工;
(三)未缴清成交价款,不核发《不动产权证书》,也不按成交价款缴纳比例分割办证。
十、本次挂牌出让的国有建设用地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详见挂牌出让文件。
联系地址:来安县新丰南路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13楼
向阳路与双拥路交叉口县人防中心联合体3楼
十二、交纳竞买保证金的银行帐户:
(一)开户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来安县支行
(二)开户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来安县支行
(三)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来安支行
(四)开户行:中国银行来安支行营业部
(五)开户行:安徽来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永阳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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