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税案例:近期两则上市公司补税公告
1、易明医药:公司及子公司补缴税款及滞纳金1,217.10 万元
西藏易明西雅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西藏易明西雅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以及子公司近期对涉税业务开展了自查,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经自查,公司及子公司需补缴企业所得税 465.13 万元,增值税及附加 648.47万元,滞纳金 103.50 万元,合计 1,217.10 万元。目前,公司及子公司已将上述税款及滞纳金缴纳完毕,主管税务部门未对该事项给予处罚。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相关规定,上述补缴税款及滞纳金事项不属于前期会计差错,不涉及前期财务数据追溯调整。公司补缴上述税款及滞纳金将计入 2024 年当期损益,预计将影响公司 2024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217.10 万元,蕞终以 2024 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为准。本事项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西藏易明西雅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文峰股份:应补税款2,396.42 万元
关于子公司收到《税务事项通知书》的公告
文峰大世界连锁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南通文景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文景置业”)于近日收到国家税务总局南通市崇川区税务局《税务事项通知书》(通税崇川一税通[2024]11265 号),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事由:土地增值税清算审核结论通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六条、《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土地增值税清算管理规程)的通知》(国税发[2009]91 号)第三十二条。
通知主要内容:文景置业“文峰城市广场项目”转让房地产收入总额:126,202.51 万元;扣除项目金额合计:105,519.41 万元;应缴土地增值税税额:6,241.67 万元;已缴土地增值税税额:3,845.26 万元;应补(退)土地增值税:2,396.42 万元。
根据通知内容,文景置业应自收到通知之日起 30 日内办理土地增值税补(退)税事宜。
本次土地增值税清算审核前,文景置业“文峰城市广场项目”应缴土地增值税账面计提数为 9,709.21 万元;本次土地增值税清算审核后,文景置业“文峰城市广场项目”实际应缴土地增值税为 6,241.67 万元,两者差额预计将增加公司2024 年度净利润 3,467.54 万元,蕞终数据以审计结果为准。
文峰大世界连锁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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