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土地流转促进美丽中国建设
随着经济全球化、城市化和工业化进程的加快, 在中国农民的外流潮愈演愈烈的今天,很多人担心未来农村“谁来种粮”? 能从效率低下的劳作中解放出来的农民,担心土地撂荒?十七届三中全会作出《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国政府释放出明确的政策信号,“允许农民以转包、出租、互换、转让、股份合作等形式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各地纷纷鼓劲企业、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通过土地流转,把农民手里零星的土地集中起来,实行规模经营、机械化耕作,促进美丽家园、美丽乡村、美丽城市,直至美丽中国建设。
安徽省宣城市本生米业创建于2006年,是一家集优质粮生产、储购、加工、销售为一体的农业产业化市级龙头企业,实行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基地+农户的经营模式。厂区总占地26000平方米,生产车间4000平方米,拥有四大加工生产基地,四条现代化粮食精加工、烘干流水生产线万吨的能力。公司拥有优质粮生产基地3270 亩、订单面积2万多亩、各类装备60多台(套)。公司生产的“螺思湖”系列大米等产品已畅销全国各地,2009年通过国家食品安全认证和ISO9001—2008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近年实施的国家农业部”万亩优质稻示范基地“项目获农业部表彰,且获”全国种粮大户“荣誉称号。公司先后被宣城市及宣州区人民政府授予”十佳产业化龙头企业“、文明单位,公司连年被工商、质监部门和消费者协会评为”重合同守信用单位”、”质量信得过单位“。我公司具有一流的厂房设备,先进的加工工艺,专业的技术团队、优质的经营服务。
该公司自2009年开始进行土地流转,截至2012年已与546户农户签订了流转合同,成功流转土地3271亩,目前又和221户农户达成945亩流转意向,预计至2014年年底流转面积可达4216亩。租期十年,租金采取“先付钱后种田”的方法,租金一年一付,也就是每年12月31日之前付清第二年的租金。租金为四百斤早籼稻∕年(按当年市场价,不低于当年国家保护价),根据被流转农户的意愿,要稻给稻,要现金按当年稻谷价折价付现金。流转合同文本内容聘请了相关法律专家给予指导,并全面倾听了老百姓的意见和建议,明确了合同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合同采取一户一签,一式五份,甲(转出方)乙(受让方)双方各执一份,乡政府、村委会各一份,一份报宣州区农委备案。合同除甲乙双方盖章签字外,乡政府、村委会都要加盖鉴证章。
由于一家一户分散经营,加上农业生产资料大幅上涨,相应地也带来了农产品生产成本加大,农业生产比较效益的低下,无法满足农民求富的需要。而城市经济建设迅速发展,需要大量的劳动力,为农民洗脚进城经商务工提供了条件。农民受比较效益的吸引,扔下田地,丢下小孩和老人,加入滚滚涌动的打工热潮,纷纷离家外出务工经商。 相当数量的青壮年农民离开了生产头部线,导致劳动生产率和土地产出率的下降,出现了种田后继无人的情形。宣城某村民组,有近61亩农田撂荒和荒芜,大约占该村民近243多亩农田的25%。其余农田也不在以单纯的粮食种植作为家庭主要收入,仅仅把生产粮食作为口粮罢了。
本生米业通过流转土地,实现规模经营,可以使种田的人有田种,不想种田的人放心走,达到了转让户和经营户“双赢”的目标。转让土地的农户,不仅有转让金收入,大多数地方还有惠农补贴收入,一般每亩每年共可达到150元以上,同时还摆脱土地的羁绊,免除了失地的担忧,能够放心地从事其他行业,获得更多的打工收入。本生米业还吸纳转让土地的农民打工,让他们在家门口赚钱,进一步扩大了转让户的收入来源。如几年前,村民余业良把自己4亩多地全部租给了本生米业,除了每年收取每亩200公斤中籼稻的租金外,每亩10多项农业补贴240元也成为他家“固定收入”,他自己还被该公司聘为本生米生项目部经理,专管农田管理、病虫害防治等,月薪1600多元。
现以宣城市宣州区2013年村民组,水稻生产为早、晚稻两季,以1年1亩平均产量为1000斤计算;2×1000=2000斤,如每100斤稻谷售价为135元。1亩水稻田收两季后,年收入为(2000/100)×135=2700元。 双季稻成本:种子约50元/亩;化肥约300元/亩;农药(含除草剂)约100元/亩;收割机90元/亩;拖拉机耕作100元/亩,计640元。这其中,田间管理、务工等一系列劳动力成本暂不核算。 双季稻毛收入,1亩双季水稻1年收入2700-640元=2060元,如以单位家庭2口人共有6亩水稻田计算,即全年收入2060×6=12360元。人均水稻种植收入12360元/2人= 6180元,如除去其他支出,所剩无几。 以2013年安徽宣城市场繁重体力劳动力人均价格120——200元/天为标准,种植1年双季稻有6180元人均收入,也只需要2—4个月务工收入即可。如按安徽宣城市场非繁重体力劳动蕞低收入1500元/月,种植1年双季稻有6180元人均收入,也只需要4-5个月务工收入即可.
本生米业实行土地规模经营,2010年至2012年,三年累计产粮11423.48吨, 2013年小麦亩产更是突破450公斤,一季水稻总产达2900余吨。小麦亩产达400公斤左右,水稻亩产突破700公斤;三年累计实现销售收入2511.96万元,实现利润359.59万元。各项数据均比流转前提高5到8个百分点。
近几年,二三产业和城镇化发展迅猛,同样的劳动力就业于第二、三产业的年收入数倍于农业,农民在比较利益驱动下,在土地低收入的“推力”和非农产业高收入的“拉动”下,农民纷纷外出打工,并逐年呈上升趋势。成千上万的农民“弃农务工”“洗脚进城”,农村呈日渐“空心化”的趋势,不少过去熙熙攘攘的村庄,仅剩下留守家园的祖孙隔代人,成为名符其实的“空心村”,有的地方甚至出现了“无人组”。 2013年宣城市宣州区某村民组有400多人,现有在家务农人口43人(不含1-30岁),在现有的43人中,70岁以上(以农村70岁后丧失劳动力为标准)有5人,占在家人口11.6%;70岁以下至50岁有20人,占在家人口46.5%,;50岁至40岁为17人39.5%;30岁至40岁仅为1人,占在家人口2.4%;从比例可以看出,70岁以下至50岁成为农村主要劳动力,而40岁以下的人基本没有从事农业生产。显然农村劳动力正在减少和老龄化。农村劳动力流失情况越来越严重,和逐渐老龄化.同时,土地小规模分散经营格局,好差搭配、户均承包土地的做法,造成土地使用上的细碎化,加上各个农户种植结构上的差异,许多先进农用机械无法在零碎分散的土地上使用,严重阻碍了农业现代化发展。
本生米业通过土地流转,实行规模经营后,采用全程机械化作业。该公司购置了大型拖拉机3台、联合收割机7台、乘座式高速插秧机3台、条播机2台、植保机20台、小型拖拉机25台。机耕、机收、机播的方式采用,不但深耕平整了土地,更减轻了劳动强度,解决了农村劳动力缺乏瓶颈。 “传统的水稻直播模式,间除杂草难,人工费用大,打农药次数大,结果导致增加农本、降低品质,采用机插秧可以减少2/3的用工时间,一台乘坐式高速插秧机每天可插100亩水田,这是以前人工想都不敢想的事!”本生米业吴总有感而发。
农业还是一个弱势产业,农业与工商业相比,除了面临工商业存在的市场风险外,还要面临自然灾害的风险;农村土地分散经营模式导致农民从耕地上带来的收入极其有限,且对未来收入预期信心不足,不愿把有限资金用于改善农业生产基础设施建设。农业生产条件还相当落后,农业生态环境还比较脆弱,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低,粮食种植还未摆脱“靠天吃饭”的局面。农村水利等生产基础设施多修建于七十年代,近30多年中,只有政府有计划地用挖土机对少部分水渠、塘坝进行清淤和加宽塘埂工程。基本都是是小修小补,大维修几乎没有进行。大部分灌溉水渠,无人维修和管理。深度从原有的0.5——2米退化到只有0.2——1米不足。有的灌溉水渠中填满淤泥和长满杂草,蓄水、灌溉和抗旱功能也正在逐步减弱。 2013年夏秋两季,宣州区降雨量较往年同期大幅减少,加之持续高温无雨,农业用水量猛增,水库、塘坝等工程蓄水锐减,华阳河、周寒河、朝阳河等河流已出现断流,各地不同程度出现旱情并呈快速发展态势,全区60余万亩耕地不同程度受旱,部分丘陵地区发生临时饮水困难。
本生米业通过土地流转,取得土地经营权后,按照集中连片、分块管理的原则,将3271亩耕地划分成4大片(不连片的通过与老百姓协商,进行置换),建成了四个作业区,其中汪南作业区被宣州区农委确定为农业部“高产创建示范项目区”。 在流转的3271亩耕地中,有相当部分的低产田、低洼田,有的田块甚至是水、电、路“三不通”。2010年至2012年本生米业投入140.36万元进行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完成土石方5813方、铺设机耕路6925米、完成小型渠道改造4231米、低产田改造406亩、架设水泥路桥2座,改善了脆弱的生态体系,增强了综合配套功能,强化了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
一家一户分散经营模式让农户无力抵御和承担新技术带来的风险,在没有相应保障机制和风险分担机制的情况下,加上农民经济实力差、资金少、科技文化素质低,新工艺、新技术、新产品的推广应用都会遇到很大困难,阻碍农业技术的推广。
本生米业积极推广新技术,与宣州区农委植保站联合建立病虫害统防统治区,与安徽农业大学植保系建立合作关系,让科技成果转化为生产力。实行工厂化育秧技术,每亩节约成本约55元。科技育秧工厂拥有播种车间220平方米、钢架大棚18亩、播种流水线台及其他配套设备等。运用该项技术解决了直播水稻栽培根系分布浅、易倒伏、病虫害较重等问题,而且非常适合机械收割,亩产比传统育秧方式增加58公斤左右。全部采用优良品种。小麦、水稻优良品种使用率达100%。实现高产、优质、低耗。根据农委测土成果,使用水稻专用配方肥。同时,本生米业与两家生猪养殖大户签订合作协议,从2014年起,粮食生产每亩必须确保使用450公斤的有机肥,蕞大限度减少化学肥药的使用,这既解决了生猪养殖由于粪便排放而造成的环境压力,又解决了粮食生产所需的有机肥。对保护生态环境、提高粮食产品质量安全具有重要作用。
无论美丽家园、美丽乡村、美丽城市建设,还是美丽中国建设,前提就是不减少耕地,不牺牲农业和粮食。而现实情况是一边是美丽中国建设用地需求,一边是保粮增收。如何协调发展,那就是通过土地流转,使大量农民从土地上解放出来,转移到二、三产业中去,在耕地总量不变的前提下,减少种地农民数量,从而激活农村经济,推动美丽中国建设的快速发展。
在建设美丽中国中,作为建设美丽中国基础的农业现代化既是建设美丽中国的起始点,又是建设美丽中国的落脚点。当前,农户经营的土地规模较小,地块零星分散,这种状况不利于农业投人和科技推广,不能适应现代农业规模化、产业化、集约化、专业化的要求,严重制约了农业现代化建设进程。农土流转已成为发展现代农业迫切需要解决的现实问题。通过本生米生案例来看,只有鼓励农民以多种形式广泛进行流转,建立农村土地流转有形市场,才能不断推进土地适度规模经营,促进现代特色农业健康快速发展。
伴随着工业化和城市化的推进,城镇劳动力资源紧张,尤其是第二、三产业,需要大量工人。农村劳动力转移到第二、三产业,扩大了劳动力来源,完成了劳动力市场的衔接,实现了资本与劳动力资源的结合,给企业注入新的活力。据有关资料显示,目前农民工这一新兴的工人队伍在人数上已超过传统工人人数,成为当代中国产业工人的主体。没有城市户口的农民工已占城市第二产业用工量的60%以上,商业和餐饮业的52.6%,加工制造业的68.2%,建筑业的80%以上。近年来,各地大力推进招商引资,外来落户企业逐年增加,用工人数也快速递增,企业缺工现象日益突出。用工难成了企业持续发展的一大瓶颈。通过本生米业案例来看,土地流转后,提高了农业生产效率,释放了一部分富余劳动力,大批大龄劳动力就地被聘当了农业工人,而中青年劳动力通过短期技能培训被推荐到企业当了产业工人,保障本地企业劳动力的供给,使农民不离开家就实现了打工的愿望,既增加了家庭的收入,又照顾了家庭,杜绝因外出打工带来的“留守儿童”、“留守老人”无人照顾的问题,以及因外出打工造成夫妻长期分居导致家庭破裂的问题。同时,在推动新办企业向城镇工业园区集中,为园区工业项目的供水、供电、供气、供热、垃圾处理、排污、交通、通讯、金融和各种中介服务提供了方便,节省了土地、保护了环境、节省了开支、节约了运输、方便了企业之间的协作配套服务、降低了企业成本、提高了企业竞争力,因而产生了巨大的集聚效应。
城镇化的本质是农民向城镇持续稳定转移,是农村农民不断减少、城镇规模不断扩大、人口不断增加的过程。农地合理、有序流转,改变了部分农户“亦商亦农”、“亦工亦农”的兼业化状况,摆脱了土地的束缚,有力地促进了农村劳动力向非农产业转移,使人口往城镇聚集,房产需求量猛增,加快了城镇化建设进程。通过本生米业案例来看,农民把宅基地转让或置换,由政府集中建设现代新城镇,将几个或十几个自然村集中,建设现代的商品化小区,有完善的卫生,商业,环保,生活,娱乐,教育,医疗和水处理设施,相应地,新村民可以在镇上的企业务工,也可以自谋职业,也可以承包大片的土地,实现规模耕种。
有偿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加快推进农业结构调整和专业化、标准化、规模化生产,让种田能手在较大范围内推广应用主打品种和先进适用技术,充分发挥良种良法的集成效应,为做大做强地方性特色产品和区域性优势产业奠定基础,有力地加快了该区域农业结构调整步伐,推动了农业和农村经济向规模化、集约化和市场化发展。
加快农地流转,是推进农业产业化、发展壮大农村经济,促进农民增收的需要;也是率先实现城镇化和工业化和城乡一体化的需要;更是促进美丽家园、美丽乡村、美丽城市及美丽中国建设的重要途径。
科学修订镇村规划,对旧村庄进行整治,重新界定村庄、居民点和乡村界限权属,鼓励农民住宅向中心村和小集镇集中、乡镇村办企业向工业园区集中、农田由分散经营向规模经营集中。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镇建设规划,对旧村庄进行整村搬迁,把农民向中心村、城镇转移,壮大集镇的人气和商业氛围。然后,把搬迁完毕的旧村庄及时复垦,通过土地流转、竞争发包的方式,将复垦的旧村庄土地集中到种田能手手中,让种田能手运用科学技术发展高效示范农业,以此取得土地效益蕞大化,实现新农村建设节约土地、提高土地整体效益的目的。
针对闲置、空置的情形,制定激励和补偿标准有偿回收,对一户多宅的视具体情节灵活处理,探索实行土地换保障、宅基地换住房的双换政策。鼓励农民打破区域界限,跨区域向中心村或小城镇集中。凡愿向中心村或小城镇转移的农民,可选择跨乡镇,向市域范围内任何一个城镇迁移。进入城镇新型社区集中居住的农民,可依据宅基地及房屋置换城镇住房,自愿放弃原宅基地,给予一次性货币补偿。对跨村集中居住区建房的情况,集体经济组织可以按照“平等协商、同类土地等价交换”原则,落实新建宅基地。
切实加强土地管理,落实一户一宅制度,严格控制宅基地用地标准,从严控制农民建房占地面积,从严控制农民建房占用耕地,要积极开展超占宅基地有偿使用试点工作,超占宅基地有偿使用收益归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规范宅基地审批程序,对于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村镇建设用地,不予受理或审批;宅基地审批要与土地置换挂钩,纳入土地置换规划的旧村庄不予审批新的宅基地。
要以镇村规划为指导,坚持连片开发、组团发展的原则,进一步优化镇村空间布局。全面实施镇内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打通集镇与市区、与周边镇街的快速通道,努力改善投资的硬软环境。按照“布局合理、用地集约、设施配套、功能完善、环境优美”的要求,全面实施好“绿化、亮化、美化”工程,高品位规划建设农民集中居住新社区,努力完善集镇配套功能,不断改善人居环境,引导农民集中居住。
鼓励引导进城农民从事为城镇服务的商业零售、餐饮服务、交通运输、物业管理等行业,并蕞大限度地在证照办理、税费减免等方面给予优惠,有效增加进城农民收入,确保农民搬得出、稳得住、能致富、不反弹。已在城镇有固定收入并有固定住所的农民,应通过政策引导,将其转为城镇户口,让其享受农村安居富民政策后退出宅基地,其所承包土地均纳入应流转范围。对城郊农民,可有计划地实行用宅基地置换城镇住房,并由政府给予适当补贴,置换出来的宅基地既可纳入城镇整体规划用地。
土地是农民的命根子,承载着农民的生活、养老、教育、医疗、福利等多重社会保障功能,农民“不敢”流转或交出土地承包经营权。因此,要进一步建立健全包括农村蕞低生活保障制度、农村社会救济制度、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等在内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为推进新型工业化和城镇化建设而引导农民流转土地时,对有外出务工意向的农民,应制定统一的、非歧视的劳动就业制度,切实加强失业、工伤、生育保险等工作,不断扩大各项社会保险覆盖面,积极与入驻本地的企业协调,放宽企业招工年龄界限,使更多的青壮年劳动力能够及时进入企业工作,让农村青年能更多更快地走出土地,投身并享受到新型工业化的发展。同时积极探索推进户籍制度改革,鼓励进城务工农民自愿放弃农村户籍,转为城镇户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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